Author:商学院办公室 Date:2020-09-22
奥利弗·哈特(Oliver Hart)爵士是哈佛大学Lewis P. And Linda L. Geyser 校级教授,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(1979)、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(1988)、英国科学院海外院士(2000)、美国国家科学院会员(2016),美国金融协会会员、美国经济学会杰出会员。哈特教授曾任美国经济学会副主席(2006)、法经济学会主席、哈佛大学经济学系主任,并拥有多个荣誉学位。1974年奥利弗·哈特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。现任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教授。
2016年10月10日,哈特教授因其在契约理论方面的贡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。哈特致力于契约理论、企业理论、公司金融和法经济学等领域的研究,是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。他的研究集中在所有权结构和合同安排在公司治理和边界中的作用。他出版了著作《企业、合同和金融结构》,发表了多篇顶尖期刊论文,并在多个法律案例中运用了他对企业和合同理论的研究成果。近些年来,哈特教授的理论被应用到了企业的环境(Environmental)、社会(Social)和治理(Governance)即ESG领域。
2019年奥利弗·哈特受聘华东理工大学名誉教授,同时担任华东理工大学奥利弗·哈特合同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,2023年开始担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首届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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